http://esf.fs.soufun.com搜房二手房网 2009 年7 月3 日 高国栋 搜房博客
有些事情看似是偶然的,却隐匿着一种必然性……
关于江宁撞车事件我在这里对肇事者表示强烈的愤慨,因为他的违规操作瞬间摧毁了好几个家庭一生的幸福(包括他自己),同时我对于今天交管部门突击严查酒后驾车抓出的几十人醉酒驾车感到很无奈。为什么每每非要出了死人的事并且捂不住了才会引起重视?为什么随随便便的突检都会查出这么多人违规?我们身处的社会到底有多少人是游离在法律、法规约束之外的?
这绝不是临时抱佛脚能够解决的问题,也不是持之以恒费人费力就能解决的问题。这是社会毒瘤的顽症,症结有三:一、立法问题。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1个月以上2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15日以下拘留和暂扣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这种力度是否能够对酒后驾车的行为起到足够的杀伤力,并且在广大司机的心中设下强烈警醒的心理暗示,我深表怀疑。二、执法问题。我们国家的“执法必严”通常针对的是“夹心层”以下,那些地位、权力高高在上的强势者往往不受约束,在他们的脑海里有着这样一种潜意识:钱能摆平一切。执法的力度和效应必须是一视同仁,特别是要对强权方有约束力,否则再严格的法律、法规也会被某些人架空。三、意识问题。有多少人会把“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做为自己坚守的原则?侥幸心理、忽视心理致使这条生命“警戒线”被反复践踏。中国复杂糜烂的酒文化在开发商这个圈子已经发展到了极致,加之早一批出来混的开发商大多出身于打流混事的暴发户,没有任何素养可谈,要具备这种意识岂不是天方夜谭?这样看来,根除问题已变得异常困难,如果只图治表,这种悲剧还会继续上演。
对于肇事者的开发商身份,我是又好气又好笑。换位一下,如果是一个老百姓撞伤了几个开发商,估计会是另一番讨论的氛围。但是细细想来,这种换位的可能性是零,老百姓终究是撞不过开发商的。
博弈双方拥有的“资本”悬殊太大
肇事者只是拥有了辆别克君越,就瞬间终结了好几个人的生命,而在楼市中博弈的双方,开发商拥有的资金实力是购房者远远不能企及的。对于开发商来说,就算是遇到资金链的困难,也可以通过缩减成本、停工延期、捂盘稀卖等种种方法去调剂,房价的高低波动只是开发商利润多少的指标;但是对于老百姓来说,房价的涨跌意味着维系个人身家性命的总资产发生巨变,小不在意可能十几年的工资就打了水漂。 在当下的楼市中,开发商就如同醉酒驾车的司机,丝毫分不清大环境的总体趋势,也不管购房者的实际承载力,一味给房价增长加速,这种盲从是一种缺乏自控力的表现。当出了车祸、撞得遍体鳞伤,又在想着弄个烂尾楼脱身,为了资金回笼的快感不惜“卖地求荣”。最可怕的是,开发商撞的不是墙,而是老百姓。 另外,开发商拥有的更大资本其实在于信息的不对称,开发商可以很清楚了了解到市场的购买力,摸清老百姓的购房需求、购买心理,但是老百姓对于开发商的建筑成本、施工材料、装修成本等一无所知,自认为的“性价比”也只不过是自欺欺人的说词。 政府是开发商的“别克君越” 纵观去年到今年的楼市动态,所谓的“调整”是失败的,这种失败并不是指开发商没有死掉、房价没有降到位,而是指开发商有了心理预期,政府在他们最困难的时候会挺身而出、出手相助,对于资金链限制的条条框框均沦为“纸老虎”,开发商不再会惧怕这种“调整”,他们有了充足的底气与购房者博弈,因为政府充当了他们的“别克君越”。 有了这种底气,开发商横行起楼市来更加肆无忌惮,不知撞倒了多少购房者坚守观望的决心。老百姓虽然恨透了挖走他们血汗钱的开发商,但是为了有个安身之地不得不委曲求全。所谓“伴商如伴虎”,老百姓随时都有被开发商大咬一口的危险,最恐怖的是他们还不知道开发商何时下口。 咱撞不过,躲得起 如果注定我们是撞不过开发商的,那么摆在我们面前的只有两条路:一、搭上开发商的车,主动投降,挑个还算满意的房子买下图个安稳;二、索性离开观望的平台,找个与自己有相同想法的伴侣一起成为“租房族”,远离房价跌宕起伏的喧嚣楼市,以免被撞得粉身碎骨。守株待兔又何尝不可呢?说不定哪天开发商就撞到墙上去了。 这年头,咱撞不过还躲不起吗? 【进入高国栋的博客】 博客原文:http://blog.soufun.com/20227825/4053053/articledetail.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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